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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姐」凝視著6隻小鵝和2隻母雞,得知牠們大限將至,不禁悲從中來。本報記者羅蘭蓉 攝
禁止市民散養家禽的法例昨日正式生效,漁護署昨出動200人,巡查95條鄉村共6,000戶,僅從12戶中沒收82隻家禽,並即送上水屠房人道毀滅。有養戶在早上開始致電政府熱線表示願意交出家禽,但直至中午電話才成功接通,接線人員卻反指養戶違法要控告她;漁護署人員結果在下午3時到達帶走家禽,養家禽戶慘被折騰8個小時。
【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禁止市民散養家禽的法例正式實施,漁農自然護理署昨日開始在北區展開巡查及執法,200人巡查95條鄉村共6,000戶,結果從12戶中沒收82隻家禽,隨即送往上水屠房人道毀滅。
夫婦不忍殺雞自願交出
漁護署昨天共搜獲71隻雞,9隻鵝及2隻鴨,全部都已送往上水坪輋屠房人道毀滅由於新法例規定未經許可散養家禽會被罰款5萬至10萬元,不少自養戶在昨天凌晨法例實施後,改變原本誓死不交出家禽的強硬態度。
家住凹頭村的馬聰雖然早前表明不會交出飼養雞隻,但在妻子屠宰3隻雞後,夫婦二人終不忍心再下手,改變初衷讓漁護署沒收餘下的2隻竹絲雞及1隻母雞。
上午致電熱線無人接聽
萬屋邊村民劉秀鳳養有6隻鵝和2隻雞,她昨天早上致電熱線,希望漁護署人員來收領家禽,可惜無人接聽。到時近中午再致電,接線人員竟反指法例已實施,她那時才致電交雞屬違法,更說可能控告她,劉秀鳳氣得七竅生煙。結果漁護署人員在下午3時才到達,花盡九牛二虎之力才把8隻家禽「一網打盡」。
執法行動由昨天早上開始,主要由環境保護署及漁農自然護理署負責,當局在上水及打鼓嶺設立2個指揮中心統籌行動。漁護署先由北區開始,陸續在錦田、八鄉巡查,預計數個星期就會完成巡查700條村落及300多間寮屋。漁護署助理署長廖季堅表示除非出現公眾秩序及法治問題,否則毋須警方協助。昨天有一戶原本拒絕讓漁護署人員入屋,後經職員多番勸告,才願意交出家禽。
廖季堅表示會考慮多項證據,才會決定是否控告昨天才交出家禽的自養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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