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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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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病騙薪案 廉署前主任今答辯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2-16]

 【本報訊】被控詐病402日騙取逾100萬元薪酬的廉署前高級調查主任陳素霞,以廉署無權調查沒有涉及貪污元素的詐病案,和為了公報私仇而蓄意提出檢控為由,要求案件永久終止聆訊。昨主審暫委法官邱智立認為案中並沒有任何證據支持辯方的指控,相反廉署根據防止賄賂條例中意圖欺騙僱主所賦予的權力介入偵查,完全是依法辦事,故駁回辯方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官指跟蹤偵查最有效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更首度就辯方的永久終止聆訊所花去的18次審訊,向被告索取堂費,直指辯方提出的指控完全沒有理據,但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則反駁指根據基本法,任何被告都有權提出抗辯,這是最基本的人權,主審法官將該堂費申請延至案件審結後才處理。

 法官昨在長達近兩小時的判辭中強調,廉署派出「狗仔隊」進行全天候跟蹤監察,是偵查詐病案最有效的做法,乃裁定廉署的調查手法,及提出控訴絕無對被告構成偏見,或剝奪公平審訊的機會。法官更認為若僱主發現僱員長期請病假,只能透過手機聯絡上,當然會惹人懷疑,故身為僱主的廉署要對一名高級的執法人員進行偵查,查證對方是否詐病是理所當然的舉動。43歲被告陳素霞將於今早對控罪進行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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