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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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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雞無賠償 村民或求覆核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2-16]

 【本報訊】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表示,若政府在今天未能就受強制性回收家禽影響的村民的賠償問題作適當回應,他們不排除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控告政府違反《基本法》內有關原居民權益或侵佔私人財產等條例。他強調政府應對受影響的村民作出合適的補償。

 張學明指出,政府在短短兩星期提出有關政策,時間很倉卒,令村民難以配合。

張學明:情況如「火燒後欄」

 他解釋,因為一般雞隻的成長期為3個月,現時村民的幼雞根本未有足夠時間成長及食用。他強調,村民並不反對政府立例禁止私人飼養家禽,但應有合理的補償、處理手法好一些。他形容,現在的情況已是「火燒後欄」,政府不得不理。

 張學明表示,昨日曾與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見面,鄉議局代表已反映村民的訴求,但政府暫時未有實質的回應。他續稱,現時正徵詢法律意見,了解以「原居民權益」條例,還是「侵佔私人財產」條例提司法覆核的勝算較高;他重申村民與鄉議局的立場一致,加上民意、道理都在他們那邊,所以會繼續爭取。

黃容根:應安排賠償

 立法會漁農界功能界別議員黃容根表示,鄉議局將於今日再次舉行會議,談論政府強行收雞對新界村民所造成的影響。他認為,過往政府已經設有一套殺雞的補償安排,即大雞賠38元,小雞賠10多元,今次收雞行動,應該按有關安排賠償給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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