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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鼓勵企業「走出去」後,已不時有中國企業成為知名的國際品牌。圖為中國企業海信參加在美國拉斯維加斯2006年國際消費電子展。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海巖16日電】嚴格的外匯管制政策一直被視為中國企業境外投資的最大障礙。2000年中國提出實施「走出去」戰略,而在此之前,中國外匯管理的思路還是「獎入限出」,當時正值亞洲金融危機過後,實行嚴格的資本管制,7、8個部委曾經聯合打擊騙匯。
近五年不斷放鬆限制
實質性的政策鬆動,始自2000年的中央十六大報告,提出「走出去」戰略。為配合中國企業「走出去」,2002年10月起,國家外管局調整企業購匯政策,批准浙江、江蘇、上海、山東、廣東和福建等六省進行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改革試點,部分放開對境外投資的購匯限制。試點地區每年獲得2億美元購匯額度,在額度內允許符合條件的投資主體購匯進行境外投資,放鬆300萬美元以下的外匯審批權;同時允許境外企業保留利潤,不必再調回內地。
到2005年,這一試點擴大到全國24個省份,每個地區的最高用匯額度增加至33億元。2005年8月,國家外管局正式將試點擴大到全國,境外投資的購匯額度,也增加到50億美元。
此次取消境外投資的用匯限制,必將刺激境內企業海外投資,不過目前內地企業「走出去」投資境外仍須經歷繁瑣的審批程序。首先是要通過外匯主管部門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接下來,如果是國有企業,則需到國資委進行資產評估和產權登記。第三步則是到主管部委報批核准。主要有兩家,分別是商務部和發改委。2004年10月,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從審批制改成核准制。同時中方境外投資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資源開發類項目,以及投資用匯額在1,000萬美元以下的其它項目,由國家發改委核准;中方投資額在2億美元以上的資源開發類項目,及5,000萬美元以上的其他大額用匯項目,則要再報國務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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