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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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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建屋及設施有準則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2-19]

 對於觀塘新建公屋存在康樂文娛設施不足的問題,房屋署發言人在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房委會在發展公屋的過程中,必會就個別屋h的康樂設施需求,作出詳細考慮,從而確保為居民提供足夠及合適的康樂設施。發言人強調,有關設施的提供準則,是參考由規劃署制定的《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不過因為各項設施與屋h人口的比例沒有一個劃一標準,故未能就此「一概而論」。

 根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有關康樂、休憩用地的建議,每個公屋屋h應設1個或半個標準籃球場,或者每1萬人便應有一個場。但按照現時東隧旁公屋計劃的發展報告,正準備招標的第4期屋苑,雖然預計可容納7千多人,但卻沒有籃球場設施,只預留位置作羽毛球場和兒童遊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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