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稅
■今年中開始進行為期9個月的公眾諮詢;
■完成諮詢報告後由下屆政府接手推行;
■由決定開徵至實際推行需時約3年;
■旅客可進行退稅;
■取向性考慮細節;
■容許進口商延遲繳納有關稅項;
■容許入口商或零售店舖超過某一營業額才需交銷售稅;
■設商品出售期限,某段時限內賣不出不用徵稅;
■推行初期或推出寬免及補償措施,例如調整綜援金額及減少其他稅項等。
2.膠袋稅
■2007年立法規定徵收膠袋稅,禁止免費派發膠袋;
■仿傚台北做法,不准免費派發膠袋,違者會被罰;
■研究以「專款專項」,把稅項用於環保回收用途;
■立法前會與超市推行減用膠袋計劃。
3.研究開徵其他環保稅
資料來源:06/07年財政預算案及環境保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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