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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園工作人員在登記被盜竊的骸骨數量。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趙鵬飛東莞23日電】去年9月包括港人安葬的親屬在內的127個頭骨被盜竊一案,曾轟動一時。據悉,涉案的5人將盜竊得來的屍骨轉賣予河南鄭州衛生學校,作人體標本及實驗。5名被告分被判囚8至15月。
據悉,去年8月22日晚,被告人黃×祥、黃×發、黃×雙、黃×軍攜帶工具,到東莞市厚街鎮永寧園公墓和南城區翠松園公墓盜竊屍骨。連續3個晚上,4人共盜得100多個人體頭顱骨和6副完整的人體骸骨。其中,不少埋葬在該兩陵園的港人先人也難逃此劫。
逾百頭顱骸骨售作標本
後被告人黃×祥、黃×雙將這批骸骨運到廣西賣給他人,然後再轉賣給被告人宋×記。宋某將收購來的人體骸骨轉賣給河南省鄭州市衛生學校,基本被用來做試驗或者人體標本。
去年9月4日,被告人黃×祥、黃×發等4人再次攜帶工具到翠松園公墓,以同樣的手法盜竊得127個人體顱骨和兩副人體骸骨,在裝運這些骸骨時,被巡邏的治安人員當場抓獲。據當時的值班人員形容,這些骸骨足足裝了好幾個大袋。另據了解,黃×祥等數人在盜竊前,先要敲敲死者的頭骨,除了被盜的127個外,有很多頭骨被敲碎。
官斥破壞喪葬褻瀆死者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認為,中國傳統觀念一向把「入土為安」視為對先人的尊重和悼念,敬仰先人是一種傳統美德。黃×祥等人盜竊屍骨,破壞了社會的喪葬風俗,是對死者的褻瀆,也嚴重傷害了死者親屬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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