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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6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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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開放讓港人做個體戶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2-26]

【文匯專訊】內地與香港八月二十七日簽訂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第二輪協議,放寬港人在大陸經營個體戶,由廣東省擴展至全國,以及加大可經營的業務。由於有關措施不對經營資金設限,預料會受到有意北上創業的小本經營者歡迎。有港商表示,會早先鞭到其他省分發展,亦有港商警告切忌「飲頭啖湯」,否則可能「行先死先」。

 《蘋果日報》報導說,國家商務部副部長安民與特區財政司司長唐英年昨日在北京簽訂中港更緊密經貿安排(CEPA)第二階段協議,進一步擴大貨物及服務貿易的開放措施,並於明年一月一日起執行。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在簽署儀式上表示,新協議為港商帶來新商機,亦增加外商來港投資吸引力。

據最新協議,港人可於明年一月一日在全國各地以個體戶身份經營零售、餐飲、理發、美容、沐浴、日用品修理業務。零售類別包括賣報紙雜誌,以及汽車分銷代理亦可。

 至於貿易方面,享有零關稅的港貨增加七百一十三項,連同第一階段,合共有一千零八十七項。服務貿易方面,大陸同意開放八個新增服務領域,包括機場服務、專利代理、職業介紹、人才中介機構等;原已開放的十八個行業,當中十一個將擴大開放措施。

 《星島日報》報導說,自從今年一月落實緊貿關係安排,迄今已吸引六百多名港人在首個試點省廣東正式成功申請為個體戶,涉及投資金額約二千三百多萬元。

 現時,港人只要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即有資格在廣東申辦「個體戶」。港人不同大陸人士,不能申請「家庭經營」形式的個體戶、只能申辦「個人經營」的個體戶,即經營者只能以個人作單位,並需要承擔所有涉及經營的民事或刑事責任。

 目前港人「個體戶」的經營範圍仍只限商業零售,不能混雜批發業務、也不可參與特許經營。另「個體戶」商店面積,亦被限制不可超過三百平方米(約三千二百方尺),否則即屬違規。此外,每名港人最多只能開辦一戶個體戶,不能以一張個體戶牌照開設超過一家店舖。

 不過,香港中小型企業勞資協進會會長趙志雄表示,該會會員在廣東省經營個體戶,「十個□五個賺到錢,有更做到損手爛腳返!」因為國內企業也可以出售港貨,甚至比港商便宜。對於可以擴至其他省分經營業務,他認為,各省市均有不同法制及稅制兼人情世故,最好不要做先頭部隊,因為通常都是「賺唔到錢個班」。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會長佘繼標則指出,在國內營商商機與危機並存,「小心會俾人『屈』,俾人綁架」。

 嶺南大學政治及社會學系副教授王耀宗指雖然中央再次送大禮給香港,但一般香港打工仔實際得益未必很大,他說有能力返大陸創業的人士,以專業及有一些資金的人士為主,新措施可為他們提供更多機會,但在香港卻未必能增加很多就業機會。

 截至今年六月止,廣東省工商部核准港澳居民申辦個體工商戶達七百二十六戶,近九成為港人經營,達六百四十九戶,註冊資金合計達二千二百七十一萬元人民幣。主要申辦地點位於廣州、深圳、東莞、中山、珠海、佛山等六個城市,占逾九成。

 粵西的陽江、肇慶、雲浮和粵北山區的清遠、梅州等地也有港澳個體戶落戶。廣州市官員曾表示在廣州香港城經營的企業,有九成九每日收入三千元至四千元人民幣,由港人經營的有一百五十家,平均租用面積九平方米。

現時申請為廣東省個體戶的資格,須為香港永久居民,並只限個人經營,以個人承擔民事及刑事責任,營業面積不能超過三百方米,不可參與特許經營及不能混雜批發業務。稅務方面,合計總稅款約為銷售收入的百分之六,當中包括國家及地方的增值稅、教育費附加稅、印花稅、代徵個人所得稅。

 另據報導,今年一月率先在廣州領取首個香港人個體戶執照的郭惠芳表示,北上創業八個多月,銷售香港品牌化妝品的生意已上軌道,她認為全國開放給港人經營個體戶,港人將有更多商機。她又建議港人選擇在專賣港貨的「香港城」營商,因為辦理經營執照方便,投資較有保障。

 在廣州的「零關稅香港商品城」開舖的郭惠芳表示,「香港城」主要賣港貨,因品質有保障,春節期間,許多港人鋪頭在開業初期已能賺回大部份投資成本,她投資的幾萬元也很快回本。現時雖是淡季但生意平穩,相信秋涼後又是另一個旺季。郭惠芳向北上創業的港人建議:「選鋪要人流旺,商品要時髦及新款。」

另一名在深圳福田區經營餐廳的港人潘先生則表示,他的餐廳至今仍沿用大陸朋友的名義經營,主要擔心港人北上創業初期會有各種困難,所以仍要觀察一段時間後,才會考慮自己掛名經營。他表示,在深圳開一間一千二百尺、請二十名員工的餐廳,投資約三、四十萬元,大概兩年可回本。

 (來源:理財參考網,原文為《中國開放讓港人做個體戶》,時間:200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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