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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亞海嘯中獲救的梁惠淇及高忠強,被揭涉嫌騙取綜援案件。 資料圖片
於04年海嘯中僥倖生還的高氏夫婦,於返港後被揭涉嫌騙取綜援,高太梁惠淇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否認13項「以欺騙手段在銀行記錄內促致記項」罪。控方指出,被告於04年跟丈夫有多次外遊記錄,但又向社署職員聲稱自03年7月開始跟丈夫失去聯絡,明顯有不誠實的意圖。裁判官裁定被告表面證供成立,案件今續審。
【本報訊】雙方同意案情指出,高氏夫婦連同一名女兒於99年10月開始申領綜援。於2000年5月,被告誕下第2名女兒,並將她加入綜援的名單內。至同年9月28日,高忠強因觸犯刑事罪行而入獄3個月,被告便代替他成為綜援申請人。根據出入境紀錄,被告跟丈夫於04年2月至12月間,曾3次共同出入香港國際機場、5次共同出入海港管制關口和1次共同出入落馬洲。
疑拒參加計劃 謊稱失聯絡
社會福利署高級社會保障助理蔣福英於庭上表示,她於02年10月正式接手被告的綜援個案,當時被告要求把丈夫的名字加入綜援的名單內,又指丈夫的右手受工傷,而醫療報告亦證實高有暫時性的殘缺至03年7月21日。因此,在7月21日後,高忠強需要參加自力更新計劃以繼續申領綜援,但蔣則指被告曾向她表示丈夫拒絕參加此計劃。
蔣福英又指出,若被告和高忠強均屬健全人士,其中1人必須參加自力更新計劃,否則便會失去申領綜援的資格。此計劃要求綜援申請者每月見就業援助主任兩次,參與義務工作和社區活動。其後於03年10月,被告向蔣表示已跟高忠強失去聯絡。
因此,自03年7月開始,被告每月額外獲發225元的單親補助金。另由於被告的家庭屬單親,故被告毋須參加自力更新計劃。
蔣福英又稱,在此後的3次會面中,被告都聲稱家庭狀況沒有改變,也沒有打算跟高忠強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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