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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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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會通過截聽條例 周四交立會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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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條例加入新機制,將於本周四交立法會審議。資料圖片

 【本報訊】政府已草擬好截取通訊及秘密監察條例,並獲行政會議審議通過,最快於本周四向立法會交代詳情。消息人士透露,當局會加入新機制,日後被秘密監察或者曾被截取通訊的人士,部分人在事後會獲得知會。

或向部分被監察人士知會

 據電視媒體報道,行政會議昨日審議通過秘密監察及截取通訊的條例草案。草案最快會於周四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交代。消息指,聽取過立法會議員的意見之後,草擬好的條文會加入新的機制,日後被截聽或被秘密監察過的人士,部分會獲得知會;至於有立法會議員質疑,審批截聽申請的法官,不應全部由特首委任,消息指,條文會維持原來的建議。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劉江華表示,支持當局在事後選擇性地知會無辜被監察的市民。他說:「我們要明白若通知所有的被監察過或截聽過的人士,可能會有困難,特別有時會打草驚蛇,因為執法機關始終可能會繼續作出監控。」

 而消息指,修訂已平衡了保障人權以及不影響執法效率的兩大原則。

 另外,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昨日入稟高等法院,就秘密監察命令裁決暫緩6個月生效的決定,申請上訴。他認為法庭不應容許暫緩有關裁決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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