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擁有170萬巨額存款的喪妻老人,虛報資料欺騙社會福利署,詐騙6期共3500多元高齡津貼(生果金),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6項以欺騙手段在銀行紀錄內促致記項,案件押後到本月17日判刑,等候感化官報告。
報稱總資產13000元
68歲凌達成,於04年5月12日向社會福利署申請高齡津貼,兩天後他向社署作出虛假聲稱,表示資產總值只有13000多元,未超過申請津貼的資產上限16萬9千元。社署批出每月625元的津貼。
數天後社署收到投訴,指被告有在匯豐銀行及渣打銀行有大筆存款。
社署委派職員調查,發現被告竟然擁有多達12個銀行戶口,包括兩個匯豐銀行戶口、6個渣打銀行戶口及4個外匯戶口。截至04年10月,戶口的資產總值更達130萬,最高存款甚至達180萬元。
騙6期3528元生果金
自04年5月12日至10月31日近半年間,社署向被告發放了6期共3528元的高齡津貼。11月9日他向社署職員承認在知情的情況下隱瞞社署,警方於本年一月將被告拘捕,他承認擁有170萬資產。
事後被告已經歸還有關款項予社署,據悉,被告已喪妻,膝下無兒,判刑押後至本月17日,等候感化官報告。
近年揭發多宗欺騙社會福利署的案件,單是今個財政年度,已有53人因詐騙綜援入獄。社署職員表示,署方會嚴打有關案件。前高等法院法官李柏檢及其執業大律師便被控兩年內騙綜援金1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