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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方曼生曾於99年10月6日(即彭楚盈骸骨被發現前夕),因處理漏水投訴,到過彭女於華德大廈的住所,他更曾進入彭女伏屍的睡房關上窗戶,但他昨日供稱:當時只顧關窗,並無任何發現。
彭女骸骨被發現前一天,當時正值一號風球,方曼生為處理14樓單位業主投訴其單位漏水,曾帶同鎖匠前往彭女住所。他指,當時他自己、鎖匠及鄰居女戶主3人一同進入單位,而經鎖匠檢查後,發現屋內已斷水斷電。而他曾走進睡房(即彭女伏屍地點)關上兩扇開著的窗戶,當時房內光線不足,「如英國下午5時般」。由於當時他太專注於那兩扇窗,認為那是導致漏水的原因,而睡房內有不少雜物,他必須步步為營小心前行才不致絆倒,加上房內衛生環境惡劣,他關窗後便立即走出客廳,在房內只逗留短短30秒,他根本沒留意睡床,更沒有發現床邊的骸骨,不然他一定會有反應。回到客廳後,他向同行的鎖匠及鄰居女戶主表示,讓他們隨便取走屋內有用的電器。
光線不足 無留意睡床
方曼生指,當時雖然發現屋內極為混亂,但他認為那是颱風引致,更指「有賊入屋都不會弄致如此」,加上彭女的相思灣居所亦曾如此雜亂,故他並不擔心彭女的安全。他於當晚即時聯絡前律師行職員楊先生,委託他找人清理單位,以方便進行漏水維修工程。翌日,他收到楊先生來電指於單位內發現「一排骨」,他立即著他報警。
彭女自95年中去世後,華德大廈單位的管理費及差餉費一直無人交付。業主方曼生因而被告上小額審裁處,當時,他認為已給彭女免費住宿,故她應該自行繳交有關款項,且那時他正在「鬥氣」,「如果她不交費,我亦不會交費」,故他收到政府的檢控信時亦不曾拆開。最後,方曼生的家人向他表示,不要為數千元而影響家族,他才不情願地交付欠款。
13次共存6萬予彭戶
95年1月至7月期間,方曼生曾13次將合共近6萬元,存入彭女所提供的銀行戶口。方曼生每次均會應彭女要求的數目存錢,但到後期他亦會討價還價,他形容為「彭楚盈要1元,我會給5毫」。但自95年7月後,即彭女已死去後,方曼生再沒有存錢予彭女。方曼生又指,彭楚盈確實曾立遺囑,但不清楚自己是否受益人,亦不能確認該遺囑是否由他的律師行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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