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職業訓練局昨日發表聲明指出:「就近日有多份本港報章報道一宗高等法院審訊的案件(編號:HCCC 215/2005),聲稱一名香港專業教育學院/職訓局學生涉嫌強姦同齡女網友,經本局深入查核,證實案中被告鍾志榮並非職訓局轄下專教院及其他院校或訓練中心的學生,亦非本局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