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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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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曼生遭盤問是否買兇殺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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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楚盈死亡案繼續進行死因研訊,方曼生昨出庭作供,否認「買兇殺人」。

 【本報訊】彭楚盈死亡案昨繼續進行死因研訊。死者家屬代表律師翁靜晶盤問案中關鍵人物方曼生,是否因不滿彭楚盈不斷作出金錢滋擾而「買兇殺人」。方曼生矢口否認,更即時向法庭投訴,指翁靜晶的指控是故意抹黑他的人格,要求法庭頒令翁的問題是行為失當,惟主審死因裁判官麥健濤指翁律師有權向證人提出發問。當麥健濤聆聽翁靜晶向方曼生提出的連串與彭楚盈有關的物業交易證供,以及有關的物業買賣文件後,即提醒方曼生可能面臨嚴重指控,並建議他應考慮聘請代表律師出庭或先尋求法律意見,故法庭於下午休庭,將案件押後至今早續審。

 方曼生卻於午膳時間,以書面形式要求法庭重開,但遭死因裁判官拒絕。死因裁判官麥健濤更頒令方曼生於作供期間,不得與傳媒記者或其他人士傾談與案有關的證供,否則即違反藐視法庭罪。但有傳言稱,方曼生在法庭頒下「收口」命令後,仍不斷致電各傳媒記者,又揚言若不重開法庭,就要召開記者會。

控方質疑毀滅死者遺囑

 律師翁靜晶表示,根據警方的記錄,警方曾在彭楚盈骸骨發現的華德大廈發現一封由方曼生律師事務所簽發的僱用信件,內容是證明彭楚盈是受僱於方的律師行,方曼生解釋他當時只協助彭拿取旅遊簽證,所以,聘用彭作為他的私人助理,絕非受聘為律師行職員。翁靜晶又質疑方曼生的律師行曾為彭生前訂立「平安紙」,但方在警方發現彭骸骨前10天,特意致函予寄存律師行文件的貨倉,毀滅有關遺囑等。

 方曼生聞言後,直指翁靜晶是否「瘋婦」及以「機關槍」不斷向他發炮,結果遭主審死因官麥健濤喝止方曼生的言論,並再三警告方曼生勿再以不禮貌的言詞作供。

 翁靜晶更向法庭展示從土地審裁處的查冊文件,證明方曼生早於88年將名下位於謝斐道帝城大廈物業單位,以40萬元出售予彭楚盈,後來彭向銀行取得45萬元按揭,而該單位於91年以124萬元售出,彭從中獲利約80萬元,而上述每宗交易都由方曼生律師行處理的。此外,彭亦涉及另兩個分別位於燈籠街金龍大廈一單位和列提頓道的嘉和苑等,均能成功向銀行取得逾250多萬的按揭。

否認遭稅局追討600萬

 翁指方曼生聘用彭為職員,令彭有入息證明,然後再利用彭楚盈,先後就以上3個物業單位,向銀行取得合共300萬元的物業貸款,而方本人於2000年亦遭稅局追討約600萬元的稅款。但方曼生否認上述一切指控,強調彭楚盈是一個很有辦法及能力的女人,翁靜晶更指控方曼生因不滿彭楚盈不斷金錢滋擾,而「買兇殺害彭楚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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