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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政府昨日刊憲,容許新界的士往返機場新客運大樓,最快今年第三季生效。的士業對有關修訂表示支持,認為可增加業界生意,亦為市民提供多一個選擇。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發言人昨日宣布,修訂規例讓新界的士可以往返機場新客運大樓。修訂規例的生效日期由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指定,以配合連接機場新客運大樓的新建道路的啟用日期。發言人表示:「政府繼上一次在2005年修訂規例准許新界的士往返地鐵坑口站及香港迪士尼樂園後,准許新界的士往返機場新客運大樓的修訂規例可望於2006年第3季生效。」
紅的藍的無異議
運輸署在2004年11月與市區、新界和大嶼山的士業界舉行的士事務會議時,已經徵詢過業界對於讓新界的士可以往返機場新客運大樓建議的意見。建議獲新界的士業界支持,市區和大嶼山的士業界亦沒有反對。
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召集人黎銘洪表示,政府較早前諮詢時,業界一致同意有關措施。新措施除可增加新界的士生意外,亦可以讓新界區居民有更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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