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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兩通宵小巴清晨在北角英皇道超速駕駛衝燈搶客,失事攔腰撞向一輛的士釀成2死17傷的大車禍,涉案兩小巴司機去年12月各因兩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及賽車致他人受傷罪名,分別被判入獄兩年及兩年半,兼停牌2年及3年。覺得刑期不合理的死者家屬,前日入稟高等法院向兩名魯莽司機入稟索償。
原訴人為死者李麗轉(23歲)的母親鄭玉琴(譯音),答辯人為肇禍的兩名小巴司機廖振邦(25歲)及潘永基(30歲)。意外中,另一名死者為58歲男子龍啟漢。兩名死者均為廖振邦小巴內的乘客。
入稟狀指,兩名被告於04年10月22日於北角英皇道及健康東街交界疏忽駕駛兩輛小巴,引致死者死亡,故原訴向兩名司機追討賠償。
死者的59歲母親,當日在兩名司機被判刑後,曾在庭外灑淚說:「一想起女兒就內心抽搐,每日、每天、每刻回到家,就想念、想她來電話,想她與我傾偈。」她坦言:「那個亡命司機這樣做,令我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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