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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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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蜘蛛俠」判監21日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3-16]

 【本報訊】去年「六四」前夕裝扮成蜘蛛俠,在中環鬧市爬上一大廈外牆抗議的英籍教師,早前被裁定一項「對公眾造成滋擾」罪名成立,昨判刑時,由於被告拒絕履行任何社會服務工作,被判21日監禁,但獲「長毛」借出2千元保釋外出上訴。

 被告Pearce Matt James(30歲),在庭上聽候判刑時神態緊張。由於社會服務令報告顯示被告拒絕履行任何形式的社會服務工作,故只能考慮監禁刑罰。辯方認為罰款亦足以收懲罰作用,但遭裁判官反對,更指這會讓大眾誤以為「有錢」便可犯下如此罪行。他亦指被告行動是濫用自由,其自私行為實在令多人受害。另外,由於被告毫無悔意,故不獲減刑及緩刑,需監禁21日。

 辯方律師庭上即時申請保釋被告,以申請上訴。由於被告只能付出500元現金,當他轉向旁聽席求助時,剛巧「長毛」梁國雄因被控阻街而出現庭上,他即時舉手表示願意代被告付錢,故被告最後獲得以2千元保釋外出。

 04年底,被告曾因「扮馬」衝入沙田馬場賽道爭取民主,被判監禁1個月,但獲緩刑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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