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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私轉資產令祥哥很生氣,祥嫂聲稱:「絕對唔會!我丈夫好愛我,係佢送畀我�飽C」
【本報訊】已故慈善伶王「新馬師曾」子女及祥嫂爭產案,代表原訴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出,祥嫂於95、96年間,私轉資產到自己名下,祥哥生前發現後很生氣。祥嫂在庭上即哽咽著說:「絕對唔會!我丈夫好愛我,係佢送畀我�飽v,更稱「好痛苦」不能繼續作供,案件排期到6月5日續審。
辯方大律師鍾元富問到誰負責在醫院照顧祥哥,祥嫂即道:「我親身送我丈夫入院,一齊入住醫院陪伴、照顧因為我愛我丈夫,我關心佢」,又否認祥哥吩咐她交回資產,堅定地表示,「我瓊夫婦恩愛,全香港都知�飽v,96年12月中遷離永祥大廈,只是因為難忍兒女纏擾。
私賣物業套現千五萬
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多次指出,截至95年3月31日,楚留香虧蝕幾近930萬,董事祥哥更借出2300萬,本案答辯人祥嫂身為另一董事則從沒注資,但仍分別以6張支票,在楚留香提取220萬,存入自己的私人戶口,祥嫂回答「我唔爭議,但我唔承認」,逼得高院暫委法官麥卓智喊「Oh Dear(天啊)!」,著她直接回答問題。祥嫂解釋那是分紅所得的酬金,祥哥亦同時提取相同款額,惟余指出公司帳目沒有顯示祥哥提取過任何金錢。余又指祥嫂於96年6月,私賣祥哥94年2月以1600萬,買給小艾的結婚禮物,即位於黃泥涌峽道蔚豪苑一單位,將所得的1500多萬存入自己戶口。祥嫂解釋曾出錢為兆尊、小艾、兆榮買樓,祥哥只是打算把當時她出的錢歸還。
「太耐記唔到」拒答提問
另外,原訴又指祥嫂,私自從與祥哥聯名的恆生銀行戶口中,將190多萬美金及超過100萬加拿大幣,轉到自己名下的戶口。祥嫂稱,加幣是祥哥給她在加拿大買物業的,惟拒絕透露交易何時發生,美金則是丈夫「愛的禮物」。余若海又呈上有關帳目,著祥嫂確認,惟祥嫂只是重複3個理由—「是我丈夫的指示,我丈夫愛我,是他送給我的」、「這是我的私隱,與案件無關,我不想答,不想傳媒亂寫」、「我記憶唔到,太耐的事」,拒絕回答提問。
最後,余若海指出,祥哥發現她私轉物業及現金,生她的氣,祥嫂即提高聲調,哽咽著說:「唔會、唔會!絕對唔會!我丈夫好愛我,係佢送畀我架!」並稱因頭痛不能繼續作供。祥嫂好友夏蕙姨昨亦到庭支持,庭外向記者發表偉論,謂案件有如《無間道》,暗指有人「作故仔」,更慨嘆:「祥哥有首歌叫『萬惡淫為首』,我話係『萬惡錢為首』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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