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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議員在討論特首選舉條例時,批評政府不設「終局安排」,有可能出現憲政危機。 本報記者劉國權攝
「凡事要作最壞打算。」議員在討論特首選舉條例時,也為最壞情況籌謀,批評政府不設「終局安排」,有可能出現憲政危機。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則表示,即使在首輪特首選舉中唯一候選人未能取得足夠支持票,政府仍有6次重複選舉的機會;而中央一日未罷免主要官員職務,三位司長都會輪流署任特首,即使「無糧出」也會繼續上班,故不存在「憲政真空」問題。
議員憂慮不設「終局安排」
按照政府提出的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若只得一名候選人,又未能在投票中取得過半數有效選票,選舉將重複進行至有候選人得票過半為止。議員在討論有關條例草案時,紛紛就不設「終局」大感憂慮。
民建聯劉江華承認,在特定時間內未有特首當選的機會很微,但政府不能排除這個可能性。他建議政府以第3次重複選舉結果為終局,確保7月1日有特首就任。多位反對派議員也質疑,若未有新任特首就任,問責官員及行政會議成員的任期卻於6月30日終止,政府將會出現「憲政真空」。
三位司長可輪流署任特首
林瑞麟呼籲大家信任選舉制度,並坦言在7月1日前倘「三次跨欄(意指三次選舉程序)都跨不過」,才會出現沒有新任特首就任。他強調,即使有關情況發生,政府也不會出現「真空」,三位司長將會輪流署任特首。
他說,儘管問責官員由特首委任,但只要中央政府在未有新任特首就任時,不罷免政府官員職務,官員仍可繼續留任。他笑言:「(問責官員)無糧出都要番工!」
政府有6次重複選舉機會
他分析說,在首次行政長官選舉不獲結果時,政府在7月1日前仍有95天重複選舉程序,在7月1日後,依照《基本法》,仍有180日繼續滾動選舉,按每一個選舉周期為42天計算,政府有6次重複選舉機會。
《2006行政長官選舉及立法會選舉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召開首次會議,委員通過由自由黨楊孝華及民建聯李國英,分別出任委員會正副主席。 本報記者 曾少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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