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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總裁馮添枝(右)表示,為打擊網上侵權,採取法律行動是無可避免。 資料圖片
【本報訊】國際唱片業協會代表本港7間唱片公司,首次控告一名用點對點非法上下載歌曲的網民,侵犯版權,要求賠償。協會較早前獲高等法院頒令,可以取得22名列入黑名單的網民資料,其中就包括這名網民,但這名網民一直拒絕同協會調解。協會總裁馮添枝表示,不排除起訴更多網民;目前有一半人已作出賠償,總額達3萬至4萬美金,其餘個案繼續由律師調停。
原訴人為本港7大唱片公司新藝寶、英皇娛樂、正東唱片、金牌娛樂、Sony BMG、環球唱片及華納唱片;答辯人為I-Cable用戶楊仲才(譯音)。
唱片公司尋求和解不遂
7大唱片公司今年1月成功獲法庭下令,基於提出版權訴訟的需要,要求4間互聯網供應商披露22名涉嫌非法上載音樂的客戶身份及資料。此後,7大唱片公司透過律師去信其中一名非法上載音樂的用戶提出和解,但對方未有予以理會,遂於日前入稟高院,正式向該名用戶提出侵權訴訟。
入稟狀指,答辯人於去年11月7日,把大部分歌曲的版權為原訴人公司所有的300多首流行歌曲的音樂檔案,透過WinMX軟件上載於互聯網,在未經原訴人唱片公司同意下,供他人免費分享下載。多年來,原訴人唱片公司及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IFPI HKG),一直致力宣傳非法上下載音樂為侵權行為,而答辯人與I-Cable簽訂的客戶合約,亦有相關警告條款,故他必定清楚知道其行為構成侵犯版權。
申請禁制令阻侵權行為
原訴人唱片公司聯同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於去年11月展開調查,查出答辯人及另外21名用戶的網際網絡通訊協定地址(IP Address),於今年1月26日,成功獲法庭下令4間互聯網服務供應香港寬頻、和記環球電訊、I-Cable及電訊盈科,披露有關客戶的資料,以便提出版權訴訟。至今年2月17日,原訴人唱片公司透過律師發出掛號信予答辯人,打算就有關版權訴訟提出和解。郵局的紀錄顯示他已收到信件,但他一直未有與原訴人律師接觸。因此,原訴人相信他有可能會繼續其侵權行為,故興訟要求賠償損失,並向法庭申請禁制令,阻止他繼續有關的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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