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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廣播處處長朱培慶昨表示,純粹靠一個架構協議來保障編輯自主和獨立是不足夠的。他指出,目前本港的公共機構一般都是通過立法來成立,並由政府委任董事局成員,例如私隱專員公署,日後若港台脫離政府架構,很可能以立法方式來成立獨立公司。
稱脫離政府仍可用公帑
他又表示,公共廣播脫離政府架構仍可獲得公帑撥款,如德國的公共廣播就是經過立法獨立於政府,並獲得撥款。而且,目前港台4億多的撥款,相對其他國家及地區用於公共廣播的撥款偏低。他還指,要保障港台的編輯自主,除了經過立法將港台脫離政府架構,也可維持港台的架構不變,立法保障港台的編輯自主和獨立。
他提到,港台不應該太市場化和干涉商營市場,因為過於商業化會損失公營廣播平衡市場的特性,但公營廣播可與商營機構良性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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