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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艷芳兄長梅啟明(左)及其母,多次向傳媒表示阿梅的遺產被侵吞。資料圖片
【本報訊】已故女藝人梅艷芳的兄長梅啟明,日前就亡妹的遺產問題,親自撰寫入稟狀於高院興訟,聲稱梅艷芳臨終前在養和醫院所簽立的遺囑文件與她平日的簽名並不相同,認為她當時在神志不清下,受他人慫恿而簽立文件,現興訟質疑有關遺囑的有效性,並指亡妹遺產遭人侵吞。
指阿梅保險箱珠寶被取去
原訴人梅啟明聲稱,於03年12月30日接獲妹妹離世的消息後,便安排回港。其後,梅啟明發現聲稱梅艷芳於03年12月30日所立的遺囑大有問題,梅艷芳的簽名與平日有出入,故他認為文件為偽造。
04年1月,其母收到亡妹的3份保單,但只獲190萬元賠償。梅啟明質疑,保金亦有數千萬元,懷疑有人侵吞保險金。
他又指,有人曾到其壽山村道恆安閣取去住所內的財物,更找鎖匠開保險箱,取去所有名貴珠寶首飾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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