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中人物只有疑兇徐步高、殉職警員曾國恆、及受傷警員冼家強3人,不涉第4者,無人在逃。
2.槍械鑑證顯示殉職警所中子彈來自梁成恩失槍。
3.徐步高有計劃部署行動,案發非偶然。
4.徐步高行動針對兩名警員的佩槍及子彈。
5.徐步高與梁成恩及曾國恆互不認識,亦無與梁一起駐守。
6.警方並無檢獲麗城花園恆生銀行劫案贓款。
7.無證據顯示徐步高有心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