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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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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3月25日 選下屆特首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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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瑞麟指特首選舉將於明年3月25日舉行。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表示,當局計劃於明年3月25日進行下屆行政長官選舉,故有必要於今年12月底舉行負責推選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的選舉。倘有選委在任內出缺,當局不會即時補選選委會成員,除非其時需要補選行政長官,才會啟動補選的程序。

 林瑞麟昨日出席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時表示,為配合下一屆行政長官選舉,包括提名程序、選舉活動等,當局會利用7至8個星期進行選委會選舉。而為使選委會與行政長官的任期能互相銜接,新一屆選委會任期將會由明年2月1日開始生效,為期5年。

新屆選委明2月初生效

 另外,因應當局就選委會成員資格的技術修訂,有議員質疑,選委會內其中3個界別,即全國政協、鄉議局、區議會代表的資格,是否會在其失去相關職銜後即時被取消選委資格,並即時進行補選?林瑞麟回應指,該3個界別的選委與立法會議員相同,當他們失去有關公職,便會同時失去選委會資格。

 他又指,倘在某一屆選委的5年任期內出缺,當局不會即時進行補選;除非行政長官出缺,選委會便會在120天前啟動補選機制,以便推選新的行政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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