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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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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無黨籍三黨促修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3-22]

 【本報訊】自由黨及反對派立法會議員聯手,要求當局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容許有政黨背景的特首候選人在當選後,可保留政黨黨籍。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在回應指,有關條例已逐步在演變,但市民普遍期望特首能夠與不同政黨合作,因此保留「當選特首需沒有政黨背景」的安排是合適的。

自由黨民主黨贊成

 自由黨主席田北俊昨日在立法會有關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條例修訂草案委員會上指出,該黨認為特首不應受「當選後一定要退出政黨」的規範,而當局只需要在現行法例上,把有關條文刪去便可。

 公民黨執委湯家驊更指,若自由黨同意未來選出的特首可保留政黨黨籍,加上反對派的票數,足以令政府考慮對有關條例作出修訂,「大部分人會支持取消『沒有(政黨)背景』這條例。」民主黨主席李永達亦稱,該黨一直不贊成特首必須由無黨籍背景人士出任。

民建聯持反對觀點

 不過,民建聯副主席譚耀宗並不贊成特首在當選後可保留政黨黨籍。他表示,雖然民建聯作為一個政黨,理論上應容許特首有政黨背景及可保留黨籍;不過當前多項民意均反映出,特首不宜具有政黨背景。即使現時特首曾蔭權並非政黨人士,但他先後出席了兩次政黨的活動亦被外界視為有問題;另外回歸時有政黨人士獲委任做司長(梁愛詩),亦需要退黨,故在客觀上市民均認為特首需是非政黨人士。

 他說:「特區之首在現階段仍是非政黨人士的安排,相信較合理、公道,民建聯尊重這觀點。若日後公眾對此的接受程度上升,那時候再提出修改,相信會更水到渠成。」

逾半市民贊成現例

 林瑞麟指出,事實上有關條例一直在演變中,於96年首屆特首選舉時,即使是候選人也不可有政黨背景,他相信現在已在逐步變更。「市民期望特首能夠與不同政黨有合作,否則公共政策難以持續。」他強調,調查顯示過半市民認為保留現有安排是合適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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