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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中國地方性銀行的跨區域經營即將有法可依。《新京報》昨日援引消息人士的話透露,中國地方性銀行跨區域經營許可將告別之前的審批制度。
銀監會將出台一份新的規範,對銀行從多方面指標進行量化考核,達到相關考核標準將可以實行跨區域經營。
銀監會新例將出台
上海銀行2005年12月16日獲得銀監會的批准,在寧波開設分行,成為中國地區性銀行跨區域經營的第一家。但目前監管層對跨區域經營還比較謹慎,並且目前跨區域經營的標準並沒有明確。
報道還援引這位消息人士的話稱,銀監會的徵求意見稿已經下發到有關的各家銀行,並且已經是幾易其稿,監管層設定的標準十分細緻,主要就是資本充足率、撥備率等財務指標,業務構成、贏利水平等結構性指標以及另外的軟硬件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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