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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兩地跨區傾倒填海物料管理安排達成共識,將軍澳臨時填料區爆滿的壓力可望紓緩。
【本報訊】(記者 王燕平、羅敬文)商議逾3年的粵港兩地跨區傾倒填海物料的管理安排,已達成共識,落實以廣東省台山市為首個試點。為期一年的試驗期內,將會把1,000萬公噸的建築物料,以海路運返台山市填海。當局預料承辦費用將高達逾億元,並於下月進行招標,覓選承辦商負責具體運作。
本港填海工程減少,使拆建工程產生的填料遠超需求,將軍澳和屯門的兩個拆建物料儲存庫將不敷應用(見附表)。相反,內地經濟發展迅速,香港鄰近的珠江三角洲沿海地區就有不少填海工程,可利用本港填料及拆卸物料來減少對土地的開發。因此,這些本港無法消化的填海物料,在內地可大派用場,可謂「一家便宜兩家著」。
標書增運載紀錄條款
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蔡新榮昨日與傳媒午宴時指出,為解決剩餘填海物料問題,本港早於2004年3月已和內地簽署關於香港廢棄物跨區傾倒的管理工作安排,及於去年6年正式簽署本港惰性拆建物料在內地海域處置管理實施方案。雙方並於今年1月選定台山作為首個試點。
土木工程拓展署下月會展開招標程序,覓選承辦商負責運作本地的公眾填料接收設施和付運剩餘填海物料至內地試點區。至於如何確保在運送過程中不會出現違規情況,港府將在投標協議中加入「運載紀錄制度」的條款,確保途中不會有非法傾倒情況。
採「尾紙」做法防舞弊
當局會實施類似目前監管政府工務工程的「尾紙」做法,確保承辦商把惰性拆建物料運往所屬區域,內地收悉後會有核實標記,確保不會出現「這邊有出口,那邊無收到」的情況。
本港現已實施「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適合用作填海用途的物料會運往公眾填料接收設施,收費為每公噸27元。至於即將招標運作的付運填料至內地填海計劃,預計耗費約一億元,以處理千萬公噸的建築物料計算,即每公噸的處置費僅為10元,當局料可從中額外「賺取」差價,支援廢物處理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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