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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立法會昨日在一個有關處理家庭暴力的會議上,多個關注家暴的團體都對警方的改善措施表示歡迎,但亦希望對方貫徹執行,同時加入虐兒及以婦女角度作為出發點等概念。有議員及團體代表卻質疑警方沒有在文件上提及特別調查小組,警方代表則表示現階段未能透露詳情,但謂會在兩個月內完成。
確保行動適當有效
自死因庭就天水圍事件召開死因聆訊完成後,警方成立工作小組,詳細研究與警方有關的建議並提出跟進方案,當中的改善措施包括採用「轉介緊急服務評估表」及「行動清單」,前者是採納海外國家在處理家暴時危機評估的概念,所得結果能協助警務人員決定是否需要作出即時之危機管理,即安排受害人及其子女住庇護中心或選擇召喚社會福利署的外展小隊提供即時危機介入,後者則能確保他們能有效地採取適當的行動。
警務署總警司吳錦榮回應指,警方對成立專責小組一事初步已有模式,預計2個月內有結論:「仍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目前不能透露太多,只可說會以現有人手去做,架構方面則會按警區的模式劃分。」他又表示,為確保在處理家暴時案件的專業性,警方一定會讓一名警長或以上的警務人員到家庭暴力案件現場指示和監察調查之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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