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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請願團體在立法會進行中搞事,保安上前制服,在場的廖秀冬局長也抬頭望一望。 本報記者李志樑 攝
【本報訊】(記者 明言)立法會昨日審議廢物處置修訂條例草案,就醫療廢物的處理及運送作出管制,並在青衣設立化學廢物處理中心焚化醫療廢物。其間,有聲稱為「青衣居民代表」的市民突然在旁聽席展示橫額及高叫口號,反對將醫療廢物運往青衣焚化,擔心危害健康。
由於行動對會議造成滋擾,故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在勸告無效後,決定暫停會議十多分鐘,而保安人員則將示威人士帶離公眾席。
據消息人士透露,是次參與示威人士的座位由民主黨主席李永達的議員辦事處預留,有人顯然「有備而來」,而其中一名示威者更早有前科,曾在立法會上示威,並已接獲由立法會秘書處發出的警告,而有關人士是次再犯,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他已構成干擾會議進行,律政司可以考慮向他提出起訴。
李永達在被問及有關問題時,聲言:「你問第二個啦!」並隨即「黑面」離去。
料條例明年中實施
另外,立法會最終3讀通過有關條例。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表示,條例提出的醫療廢物管制計劃主要包括5部分:設立法定發牌制度;規定醫療廢物產生者須委託持牌醫療廢物收集商,把該類廢物送往持牌的處置設施處置;頒布工作守則;實施運載紀錄制度;及指定化學廢物處理中心為處理醫療廢物的設施,並向使用此設施的人士徵收處置費用等。廖秀冬預計條例可於明年中實施。
同時,條例亦建議管制入口廢物的處置:任何人在未獲事先授權而在本港棄置進口非危險廢物,初犯最高可被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第2次及其後再犯最高罰款是50萬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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