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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沙田富山殮房錯領遺體事件中,被錯領遺體的黃燕州家屬,昨日和衛生署商討賠償問題。署方提出賠償最多5萬元,但家屬不滿意金額,拒絕接受,稍後會尋求立法會議員協助。
黃燕州前妻江女士說,兒子與衛生署有關官員商討賠償問題,政府表示最多只會賠償5萬元,她覺得並不足夠,而署方的一些說話令她感到氣憤:「(他們說)之前可能有類似同樣的事件發生,都是賠償3萬元,意思是說今次賠5萬元算是多了;而離婚後的我,便沒有資格要求更多,他(有關官員)的意思是這樣,我聽了很憤怒,很不高興。」
江女士稱,連續做了兩場白事,家人精神大受打擊,認為署方最少要賠償10萬元,而她稍後會尋求立法會議員協助。
至於另一名死者黃放豪的兒子黃良之則表示,當局還未與他們聯絡,又表示由於在本月中曾經和衛生署官員見過面,雙方答應用2個星期時間考慮賠償方案,所以稍後會再與家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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