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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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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籲包裝印警告字句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4-01]

 【本報訊】消委會去年合共收到84宗涉及玩具的投訴,今年首2個月就有14宗,其中有不少是投訴玩具有細小的組件脫落,造成危險。消委會提醒製造商及零售商,如果玩具有細小組件,包裝上必須要有警告字句。

 消委會副總幹事劉燕卿說:「有家長向我們表示,有些玩具不是太耐用,玩了一段短時間後,細小組件例如是毛公仔的眼睛、鈕扣等就脫落,有機會讓小童放入口或塞入鼻孔及耳朵,產生一定危險。」她提醒生產商及零售商,如果玩具有細小組件,包裝上必須要有警告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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