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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瑞麟(左)強調政府不會提出修訂。田北俊認為修訂有助本港政黨發展。 本報記者羅蘭蓉 攝
【本報訊】(記者 明言)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草案將在下月10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及三讀。自由黨及民主黨均正式提出修訂,要求將草案中有關行政長官不可有政黨背景的規定刪除。不過,民建聯及泛聯盟均表明反對,故該修訂即令獲得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批准,預料亦難以在立法會分組點票中獲通過。
立法會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草案委員會昨日舉行最後一次會議,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分別提出修訂,要求取消行政長官不可以有政黨背景的規定。
田北俊楊森:利政黨發展
田北俊解釋,若未來當選行政長官的候選人可保留原先政黨的黨籍,將有助本港政黨的發展,亦不會再出現「無人無班底」,致出現管治困難的情況。他又稱,中聯辦曾就此問題與他接觸,但中聯辦只希望了解情況,並沒有提及他們的立場。他明言:「若政府決定不做(修訂),中央一定支持不做。」
楊森則指,經修訂的條例將有助本港政黨發展趨於成熟,是鼓勵本港政黨政治的發展。公民黨執委湯家驊則稱,因為包括自由黨在內的3大政黨已表態支持修訂,故這已得到立法會過半數議員支持,政府亦應慎重考慮並主動提出這修訂。
林瑞麟:7成市民不接受
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回應強調,特區政府過去已考慮所有意見,而根據去年推出政改5號報告書時所做的民調,他們發現7成市民不接受行政長官有政黨背景,故政府不會作修訂。他強調,這不代表政府不鼓勵政黨政治,最近推出把「10元一票」措施推至區議會選舉,便是推動政黨政治的舉措。
民建聯泛聯盟反對修訂
至於民建聯和泛聯盟均表示會反對修訂。民建聯副主席譚耀宗指出,普遍市民仍不接受行政長官可擁有政黨背景;泛聯盟的呂明華亦強調,既然立法會否決了政改方案,07/08年兩個選舉便應按原本方案進行,而若行政長官有政黨背景,便可能出現「行政長官是代表香港人利益還是政黨利益」的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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