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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勵之逃入美使館尋求「庇護」。
王 立
1989年6月5日,被中國政府通緝的方勵之、李淑嫻夫婦畏罪潛入美國駐華使館文化處尋求「庇護」。美國駐華大使李潔明聞訊後,考慮再三,不敢接受這一請求,生怕此事對使館不利,便派使館政治處的官員博格哈特和盧賽爾與方夫婦交談。兩人向他們說明:給予「庇護」會引起很多麻煩,如方一家住下,其他被通緝的人也跑來,使館將無法應付。他們建議方勵之另找地方躲藏,或實在無處去,美方可給辦出國簽證,方夫婦可設法逃往國外。
經過3小時的勸說,方夫婦同意留下護照,請美方辦簽證,次日自行去取。李潔明如此處理,是根據美國國務院過去曾對駐外使館做過的規定,即不要輕易接受庇護申請,否則將給使館帶來麻煩。
美接受方夫婦入館
美國駐華使館當即將上述過程申報國務院。國務院中國處代處長貝德爾接到申報後,立即表示不同意見,認為過去的規定只適用於一般情況,是針對不明身份的人闖入使館而制定的。他認為現在是美國支持的「知名不同政見者」在危機情況下求救於美國使館,若拒之門外,一旦遭受不測,讓美國公眾得知後,必然興師問罪。貝德爾於是緊急請示副國務卿金米特,還打電話給白宮主管官員,提出自己的意見,得到上級批准後,他立即向使館下達指示:馬上接受方勵之入館。
李潔明得到指示後,即派博格哈特和盧賽爾兩人前往尋找方夫婦。此時方勵之夫婦已在身份特殊的美國人佩里.林克護送下到了建國飯店,住進《華盛頓郵報》駐華記者馬修斯的房間(馬修斯去上海出差)。博格哈特這次對方夫婦優禮有加,不但同意他們進使館,還說「你們將是布什總統的客人」。
中國作出嚴重抗議
他們4人像間諜一樣行事,從建國飯店後門溜出,進入事先等候在那裡的小麵包車,直奔李潔明的大使官邸,把方夫婦安置在官邸的客房內。美方規定,夜晚方夫婦不能開燈,白天不能出門,絕對不能讓中國警衛人員發現行蹤。
中國政府很快就得知方勵之夫婦的下落,不但馬上增派警衛把官邸團團圍住,嚴查出入人員,而且兩天後,即6月8日,外交部副部長朱啟禎召見李潔明,嚴正警告美方,方勵之犯有策動動亂的罪行,美方庇護這種罪犯是干涉中國內政,中國政府對此表示極大的遺憾,並提出嚴重抗議。
從此,美國非法庇護方勵之便成為中美政府間的一場嚴重外交交涉,長達一年之久。(上)摘自《1973-2005美駐華大使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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