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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申訴專員公署批評社署亂發放傷津及其制度本身有問題一事言猶在耳,卻有不少飽受長期病患煎熬的貧苦大眾指責當局批傷津的要求苛刻。立法會社福界議員張超雄批評當局對批准傷津的透明度低,且行政混亂,促請當局立即檢討。立法會今天會討論有關傷殘津貼人士的需要。
曾當差15年的古榮,99年患急性心臟衰竭,並導致骨骼嚴重萎縮,由5呎6吋的身高變為現在的不足5呎,遂於翌年開始領取每月1,125元的傷殘綜援,卻於去年9月突遭社署告知停止發放,他即時申請上訴,但至今未有消息。古質疑上訴委員會的效率,由於生活拮据,古榮更為這事特地搬離公屋獨居,以符合申領綜援的資格。
現年61歲的呂先生(化名)04年9月患有胃癌,同年10月做手術,現時要靠肚皮的「造口」來排泄,每月開支約需1,500元左右。呂先生於05年1月至06年1月獲發傷殘津貼,但今年初覆診後卻突然被當局停止發放。
社署解釋,呂先生所指的醫療報告書內填寫的資料含糊,需由醫生澄清,最後醫生證明其不符領取傷殘津貼資格。社署指呂先生上周五接觸醫務社工要求重新申請,醫務社工將於呂先生入院及覆診時請醫生重新評估。社署強調,社會保障辦事處人員是依據醫生的評估報告處理傷殘津貼申請,並設上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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