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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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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煙罰款08年實施議員轟「手腳太慢」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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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及鄭家富昨到酒吧了解情況。 本報記者羅蘭蓉 攝

 【本報訊】(記者 梁嘉儀)政府將《2005年吸煙(公眾衛生)(修訂)條例草案》建議提交立法會,包括定額罰款1500元及由控煙辦與警方負責執法。但遭多名立法會議員質疑,認為罰款可以更高,以及應由7大部門執法,加強打擊力度。同時對於定額罰款要08年才能執行,被炮轟「手腳太慢」。

 政府建議,明年1月1日定額罰款條例確立。整個計劃約需650萬元,包括設立辦公室、開發電腦系統等,每年經常性開支則為210萬元。若擬定條例和設定電腦系統過程順利,相信最快可於08年中實行定額罰款,09年7月1日開始全面禁煙。多名立法會議員如李柱銘、劉慧卿及田北俊等,對條例生效後逾年多才引入定額罰款是太慢。衛生署副署長梁挺雄解釋,當局亦想盡快實施,但因涉及電腦系統的設定和招標程序,未能來得及與條例同步實施。

煙草商:應從教育入手

 議員亦質疑捉「吸煙者」,應該與捉「垃圾蟲」一樣,由7大部門聯手打擊。同時法例一成立,將牽涉到「全人類」,議員們要求在下月中作出公開諮詢,使草案可「準時」在7月提交立法會二讀。委員會小組主席鄭家富指聽到不少政黨意見,就09年7月1日實施全面禁煙表示贊成,其中民主黨更考慮把時間再推前,並要求條例強制食肆負責人要舉報違例者!業界只有多3年寬限期,需要如期在09年被「一刀切」全面禁煙。他指全面禁煙的目的是要令煙民減少,從而減少吸二手煙機會。

 對此言論,英美煙草香港公司公共事務總監何永安感到莫名其妙,「以往政府宣傳,全面禁煙是為了處理二手煙問題,但是剛才聽說,才知道還要無人可以吸煙……這不就是說政府可以以任何偉大理由禁止別人行為,變成個專制社會!」

 何永安說改變食煙習慣,應該從教育入手,讓他們自由選擇不去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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