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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盧燕娥)政府去年將幼稚園及幼兒中心統一監管,並在「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引入「社會需要」審查,令就讀全日制幼稚園的學生家長必須經入息審查外,再通過「社會需要」關卡。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昨日一致通過取消這個設定,免剝奪低收入家庭自由選擇入讀全日制的權利,並期望教統局可在7月前完成有關檢討。
團體轟審查嚴苛
20多個幼兒教育團體昨日出席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表達對「社會需要」關卡的不滿,一致要求予以取消。其中香港浸信會幼稚園教育協會代表指出,有關的審查準則在80年代訂立,已經不合時宜,而且條款嚴苛,例如即使家庭只有近70歲的老人家照顧小朋友,明顯無足夠體力應付,也必須證明是長期病患才屬於有「社會需要」。
立法會議員亦一致不認同有關安排。民建聯主席馬力指出,政府對學前教育投資只佔其整體的2.7%,為只有約9千多人申請的全日制幼兒教育設下關卡實屬不必要做法,政府應該可以承擔。張文光批評,有關做法會令到低收入家庭因為經濟問題而無從選擇。
教局高官允檢討
教統局署理首席助理秘書長(質素保證)胡寶玲強調,「社會需要」在過去的「幼兒中心繳費資助計劃」沿用,加上該局認為以幼童的專注力,半日制教育已經足夠,全日制其餘時間主要是興趣學習。但她表示,會檢討「社會需要」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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