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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樓董事羅健禮出庭作供。
【本報訊】將軍澳新都城一間酒樓在3個月內兩度結業,拖欠逾180多名員工薪金,昨於觀塘裁判法院被票控沒有在到期日前支付工資,被判入獄一個月,緩刑兩年。傳票涉及兩間酒樓共5名員工,拖欠金額約8萬3千多元。裁判官並不接受被告因公司虧損而無力償還欠薪的說法,指拖欠薪金須負上民事和刑事責任,但被告只是故意不支付欠薪,跟去年含「詐騙」成份的個案有異,因此判緩刑。
現年52歲的被告羅健禮,是浩成投資有限公司董事,該公司於01年8月在將軍澳新都城經營運通海鮮酒家,去年4月結業。5月6日,「浩成」又於同一舖位經營新酒樓,易名運通閣酒家,兩個月後結業,拖欠多名員工工資。
未涉詐騙 緩刑兩年
被告自辯稱,公司於05年出現財政困難,虧損百多萬元,而非典型肺炎、禽流感及商場轉型等令公司損失超過7百萬元,而自己不是故意拖欠薪金。此外,運通海鮮酒家於4月時因失火而結業,他向供應商借款70萬重開酒樓,並易名運通閣酒家。開業後,酒家生意不景,於5及6月的總營業額只有170萬和200萬,遠少於3百萬元的營運費用。5月起,財務公司不斷滋擾,令生意一落千丈。被告指,結業時曾向員工建議分期支付欠薪,惜未被接納,其餘兩名董事又不肯投入資金,故無力繳付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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