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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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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錶痴」千嬅如願做代言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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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千嬅樂意被封「錶怪」。

 【本報訊】(記者 李思穎)楊千嬅被某名錶品牌邀請拍攝平面廣告,成為亞洲區首位女代言人,合約期一年,昨日簽約儀式上,千嬅獲廣告商贈予刻有她名字的新款腕錶,並即時戴上,千嬅對今次酬勞滿意之餘,最難得是買錶有折扣優惠價,之前拍廣告時又獲送贈兩隻新錶,對她這位鍾情收集手錶的愛好者,如願做了代言人,簡直因利成便。

 千嬅在去年開始愛戴這品牌的手錶,最愛儲手錶的她,現時已擁有20多隻錶,最貴一隻價值七萬多元,原來千嬅是講價專家,最成功一次是壓價三萬,她說「自己是藝人,所以會擔心買東西時被人抬高價錢,每次都會『喪』講價,通常一起身走人,對方便會還過一口價,都試過講到七折。」千嬅經常被報道是「錶怪」,最鍾意是手錶,加上廣告商可能見到她戴這個牌子的錶,所以找她做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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