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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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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同志不可在英領館完婚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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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社會寬容同性戀者,但中國的領土上禁止同性婚姻。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英國駐港總領事館網頁表示,民政事務局不同意領事館為包括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簡稱BNO)的國民,舉行同性戀婚禮。

中國領土不准同性戀婚姻

 領事館發言人稱,民政事務局上周二通知他們,在中國的領土上不允許同性戀婚姻,領事館不能為同性戀者證婚。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在網頁發表聲明表示:「(港府)並不認為現時適合容許同性伴侶在總領事館作婚姻註冊」。

 據英國法例,只要英國政府不反對,英國國民可以在該國位於全球的外交機關,和同性的非英籍國民結婚。本港現時約有20萬英國國民及350萬名英國(海外)護照擁有人,不過後者只是旅行證件,並不保證可在英國居留,但在英國民事法例下,兩種證件持有人都被認為是英國國民。

同性戀組織感到失望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表示,由於政府正徵詢市民對禁止同性戀歧視立法的意見,他們不希望讓人感到政府已有確定的立場。同性戀組織對政府的決定,感到失望,並指這是英國國民的權利,不應受到剝削。同性戀在港並非違法,但仍屬社會忌諱。

 現時瑞士、澳洲、哥倫比亞、日本、土庫曼、越南及美國部分州份容許駐當地英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為國民舉行同性戀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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