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群山環抱的南投縣日月潭風景區,800公頃碧波,風光明媚,是大陸客赴台觀光的首選景點。小圖為日月潭的遊艇業者為了歡迎大陸觀光客,在遊艇上高掛五星旗,讓大陸觀光客有「五星級」服務的感受。資料圖片
醞釀一年的《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昨天發佈施行,《辦法》規定遊客需以旅遊團形式整團往返。據預計,每年將有30餘萬大陸遊客赴台,台灣將增加125億港元的經濟效益。目前,就待台灣方面授權島內旅遊行業組織,與大陸「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盡快進行協商,做出安排。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軼瑋16日電】大陸方面在推動大陸居民赴台遊、刺激台灣旅遊方面邁出了實質性步伐。經過一年的醞釀和制定,國家旅遊局、公安部、國務院台辦今天聯合發佈了《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辦法》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國家旅遊局有關官員指出,對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實行配額管理,目前預計每日不會超過1,000人。據預計,如果台灣未來每天開放1,000人赴台遊名額,每年就會有30餘萬大陸遊客赴台,那麼台灣將增加500億元新台幣(約125億港元)的經濟效益。國台辦有關負責人對此表示,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目前已是「萬事俱備,只欠東風」,而「東風」就是台灣方面授權島內旅遊行業組織,與大陸「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盡快進行協商,做出安排。
據悉,《辦法》共17條,規定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由指定的大陸旅行社作為組團社組織,以旅遊團形式整團往返。組團社由國家旅遊局會同有關部門,從已批准的特許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範圍內指定。台灣地區接待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的旅行社也就是接待社,須經大陸有關部門會同國家旅遊局確認。
台接待社須經大陸確認
《辦法》還規定,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實行配額管理,配額由國家旅遊局會同有關部門確認後,下達給組團社。組團社在開展組織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業務前,須與接待社簽訂合同、建立合作關係。組團社須為每個旅遊團隊選派領隊,領隊要經過專門的培訓、考核,並申領赴台旅遊領隊證。大陸居民須持有效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及旅遊簽註赴台旅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