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被告江彼得。 資料圖片
【本報訊】曾患精神病的大廈保安主任難抵家庭糾紛,一怒之下持仿古玩具槍,到將軍澳惠康超市聲稱打劫「博拉」。被告律師求情指被告的混血兒身份,令他長期受歧視而變得自卑,備受壓力之下導致情緒爆發;法官指本案雖有別於一般持械行劫案,被告只是「博拉」,並不是失手就擒,因此,行使酌情權判其入獄21個月。
官指被告行為會殃及無辜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行劫並非為金錢,沒有從超市取去任何財物,更不斷叫顧客及職員離開現埸,只是希望以此方式達到「博拉」目的,從一個寬大的角度來看,事件是被告的家庭及自身的悲劇。
高院暫委法官潘敏琦指出,被告雖有精神病,但兩份精神科報告均指被告沒有判醫院令的需要,定時覆診便可控制情緒,而且有穩定職業。被告當時腳穿拖鞋,可看出他一時衝動才犯案,事前並沒有周詳的計劃;雖然他用的不是真槍,但已足夠令顧客及職員受驚、四散奔逃,若警員錯誤估計情況,可能會發生駁火,殃及無辜市民。43歲被告江彼得被控於去年7月15日到超市大呼「打劫」,又以假槍指嚇到場警員,警員更拔槍指向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