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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淫辱養女的警員出庭。
【本報訊】警隊衝鋒隊高級警員涉嫌非禮5歲的養女,還把淋病傳染給她及自己的太太,其太太得知丈夫非禮養女,僅叫他「罰企」5分鐘了事。受害女童昨透過視像錄影作供,她全程坐立不安,戰戰兢兢地憶述當時慘遭侵犯的經過:「牛池灣叔叔做警察,佢『蝦』我」、「佢除衫、除褲、除底褲」、「摸我私人部位」。
任職警隊的被告(44歲)與太太及子女同住。受害女童的父母於兩歲時離異,自3歲起經社署安排由被告家庭領養,每逢周末才回家。
去年7月22日下午,女童契媽為女童洗澡期間,發現女童肛門紅腫,而女童則向她投訴下體疼痛。至深夜,女童無故大哭,拒絕回到領養的家。3天後,被告太太發現女童下體流出不尋常分泌物,經油麻地賽馬會診所醫生診症後,證實她下體流出含膿分泌物,染上淋病,轉介往伊利莎伯醫院。其後,被告及其太太均被證實染上淋病。
女童大哭拒絕回家
女童於8月3日向伊利莎伯醫院的警員透露,被告一家人會在家裡赤裸走來走去。女童表示,曾有兩次,在姊姊房內的床上,被告脫去褲子躺在她身上,用下體碰她的下體。被告也曾脫去褲子,用手隔著褲摸她下體。
女童曾向被告太太投訴,但她只罰丈夫站立5分鐘了事。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於7月期間召妓並染上淋病。
鑑證病理顧問醫生指,淋病多經接觸病患者的分泌物而感染,而女童受感染很可能關乎與性有關的行為,該症多於感染後2至14天出現。至於被告的子女,則未有染病。
被告曾召妓 其妻亦「領野」
被告否認兩項非禮控罪,當中指他於去年7月至8月3日期間非禮該女童。
受害女童昨日透過視像會議出庭作供,其間表現得坐立不安,不斷地把玩廁紙和收音器,又兩度要求休息,職員只好給她送上毛公仔、糖果及汽球,以安撫其情緒。她表示「牛池灣叔叔做警察,『蝦』我,佢除褲�飽v、「佢除衫、除褲、除底褲」、「叔叔摸我私人部位」!
案件今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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