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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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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回收車胎 每條10元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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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李見安)港府計劃就廢物處理實施生產者責任制,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常任秘書長郭家強(見圖)昨在立法會上指出,評估車胎產品責任制的可行方案即將完成,透露可維持業界每條車胎回收價約10元的水平,又指不排除會從每年續牌費上徵收車胎稅。

徵收車胎稅 言之尚早

 郭家強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上,表示將完成車胎產品責任制的評估,並透露可維持業界每條車胎回收價約10元的水平,「徵收車胎稅多少目前仍言之尚早,在牌費上徵收亦是可行做法。」

 目前港府擬就幾種產品,包括購物膠袋、汽車輪胎、電器電子設備等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包括產品回收、按金退還制度、預繳循環再造費,及產品徵稅方式。郭提議先以大綱形式立法,再就不同產品訂立附屬法例,按產品類型去推行計劃。 

 議員劉健儀及張文光在會上批評,若法例細節不清,便審議主體框架,猶如開「空頭支票」,最終令法例難以執行,建議當局應一併與附屬法例審議,否則法例最終難以執行。惟郭表示,分開兩種方式立法是根據海外經驗進行,如果一併與附屬法例審議會花費時間較長,但強調會繼續與不同業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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