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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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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野味三成輸香港海外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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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國友表示,該犯罪團伙手段異常殘忍,曾向活著的穿山甲注射大量鎮靜劑,並用高壓水槍往體內注水。本報記者羅斯 攝

 短短45天,由境外走私416隻穿山甲、278隻熊掌至廣東、福建等地;為確保活體販運,向穿山甲注射大量鎮靜劑……4月23日,近年來雲南乃至中國最大的走私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11.12」專案最後兩名犯罪嫌疑人在雲南德宏盈江落網。至此,雲南公安破獲了以一個走私網絡為核心的5個犯罪團伙,抓獲全案20名犯罪嫌疑人。

 【本報駐雲南記者羅斯25日電】雲南森林公安局局長夏留常今日向記者介紹,「11.12」專案犯罪團伙組織異常嚴密,走私各環節都有分工協作,且供銷渠道也相對固定。「從境外走私入境,再運至廣東、湖南等省,雖中途買賣多次,整個過程快的僅需三五天時間。」

 「該犯罪團伙手段異常殘忍。為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發出聲響,犯罪嫌疑人向活著的野生動物注射了大量鎮靜劑,並用高壓水槍往體內注水。」雲南森林公安局刑偵支隊李國友說。

一隻熊掌售價萬元

 據李國友介紹,野生動物的走私販賣路線與毒品極為相似,多從緬甸、老撾等國購入,在雲南集中分銷至廣東、福建等沿海城市,七成在內地消化,三成販運到香港銷售至海外。

獲刑風險較毒犯低

 「一隻熊掌在雲南邊境的售價為250元,運到廣東等沿海城市,可賣到萬元以上。」李國友說,「野生動物生意」的暴利甚至超過販毒。

 據從事打擊野生動物走私工作人士透露,由於「野生動物生意」利潤大,而風險卻遠低於「提著腦袋」從事的軍火和毒品走私,大量不法分子甚至轉行,使野生動物走私成為繼軍火、毒品之後的全球第三大走私活動。

 《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1條規定,走私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餐館食客多有背景

 中國的野生動物走私以南方較為猖獗,其中以廣東、廣西等沿海省市尤甚。據李國友介紹,「屢查難禁的背後是存在著一個巨大的消費市場。」按照法律規定,無論是收購野生動物的「生意人」,還是從事運輸、出售、加工野生動物的,一經查處必追究責任,為何還有人不惜以身試法?業內消息人士透露:「多數能吃到野生動物的都不是普通人,而敢於購進野味的賓館也多有背景,嚴格執法談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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