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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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蠱惑增值八達通兩收銀員候判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4-27]

 【本報訊】兩名7-11便利店收銀員發現八達通系統漏洞,先後非法替近百張八達通卡增值共6萬餘元,結果東窗事發,昨於荃灣法院被控兩項盜竊。兩人承認控罪,並答應償還款項。裁判官押後至5月10日宣判,等候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

 首女被告陳藝真(18歲),次女被告曾雁婷(24歲),被控於去年10月27日至11月16日期間,於葵芳地鐵站7-11便利店偷竊為八達通卡公司的據法權產,即分別19,950元及43,750元的貸方餘額,裝載於30張及61張八達通卡。

近百張卡非法增值6萬

 案件由便利店經理於去年11月15日查數時發現金額不符揭發,查問下兩人承認非法替八達通增值,警方於4天後拘捕兩人,分別搜出5張及2張八達通卡,卡內餘額4,200元及1,900元,及後再於次被告家中發現24張共值24,000元的八達通卡。調查後證實,首被告有80次非法增值記錄,次被告則有99次非法增值記錄。

 控方指,由於系統有技術問題及漏洞,掃描贈品條碼後可為八達通卡增值而逃過店內收銀機的記錄。兩人並將已增值500元的八達通卡賣回給地鐵公司圖利,但儲值額達1,000元的八達通卡則被拒收回。

 辯方求情時指,案發現場是首被告中五後首份工作,她沒有案底,對事件感到後悔,家人亦願意替她償還款額。次被告現與男友同居,任職月薪6,000元的收銀員一個月,出於貪念而犯案,現已知錯,雖未能即時還款,但承諾先付5,000元,餘額於下月底支付。主任裁判官唐文索取兩人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5月10日宣判,並下令首被告7天內交還15,750元,次被告需於兩星期內交還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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