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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本港男子,涉在深圳東門打架,被帶至當地派出所調查。 本報深圳辦傳真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深圳1日電】被警方警告後,3名港漢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表示願意悔改並接受調解,同時寫下悔過書。
悔過書原文如下
李×基:
本人李×基,今早在東門派出所因情緒激動,態度唔好,對各位警察不禮貌,衝動破壞了公用設施,本人又年輕好勝做了不該犯的錯,希望你們給我一次機會,以後不會再犯。
容×恆:
本人容×恆因在東門派出所給警察處理案件時態度不好,太衝動頂撞了警察,損壞了公用設施,現經警察們的細心教導,很是後悔,希望警察念在我們出來此地,又年輕不懂事,做出這樣的事。原諒我一時的衝動,我真的是有意悔過,希望你們念在我是初犯,給我一次悔過的機會,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
馬×禧:
本人馬×禧因在東門派出所給警察處理案件時態度不好,太衝動頂撞了警察,損壞了公用設施,現經警察們的細心教導,很是有悔意,希望你們念在我是初犯,給我一次悔改的機會,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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