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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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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行政督委會將設22成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5-03]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和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林鄭月娥表示,地方行政督導委員會除了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或常任秘書長擔任主席外,將會有14個常任成員和8個非常任成員。

 林鄭月娥指出,路政署和漁農自然護理署是14個常任成員中新增的兩個成員,其餘12個均有參與目前的地區委員會。她又透露,8個輪流出席會議的部門首長包括有衛生署、水務署和環保署等。

 根據當局提供的資料,其餘12個常任部門首長分別來自教統局、警務處、民政事務總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地政總署、屋宇署、房屋署、運輸署、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食環署、社會福利署。

 林鄭月娥指出,當局計劃在下年推行的試驗計劃,根據參與的區議會多少而給予比例撥款,並不會給予全部3億元的撥款。她說,若18區區議會都參加試驗計劃,康文署需要做足準備工作。

 她又說,不想為區議會設立陷阱或灰色地帶,所以建議給區議員4千元的非實報實銷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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