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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林磊賢的大哥及大嫂到庭支持胞弟。
【本報訊】以試管嬰兒產下3胞胎的父母,涉虐待2歲4個月大長子致其頭部重創腦出血死亡,昨於區域法院同被判囚2年。法官痛斥為人父母2名被告竟如斯狠心,指他們在決定接受試管嬰兒前未考慮清楚,沒能力照顧又不尋求協助。
2名被告分別為林磊賢(38歲)及嚴靜婷(32歲),兩人承認在死者頑皮時曾用手或木間尺打他,妻則承認餵死者進食或擦牙時曾用手掐死者的臉頰。
法官指死者出生後長時間住院,認為兩被告應該清楚死者需要加以照顧,但按照證供來看,他們沒有為死者提供有質素的照顧。被告從無如期帶死者覆診,原因是害怕醫生要他們解釋死者的傷勢。而驗屍報告指,要是死者在腦部受創後2小時內送院,能大大增加生存機會。
法官認為他們毫無悔意及狠心,結婚時思想未成熟,接受試管嬰兒時亦高估自己的能力,照顧子女遇上困難時卻因固執不肯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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