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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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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貪污可分3類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5-06]

 【本報訊】(記者 梁嘉儀)廉政公署第三屆國際會議總監丘樹春指出,私人企業的貪污或詐騙方法主要分3類,分別是賄賂別人「行方便」,作假文方件誇大業績,以及用假文件騙取貸款,這些都會破壞香港公平營商環境的形象。

 丘樹春說,企業上市後,會誇大業績,甚至賄賂基金經理或職員聯手「托市」,欺騙股民;也有企業為求上市不擇手段,公司管理層不惜製造虛假文件;同時協助公司上市的職員也會「隻眼開隻眼閉」,務求把公司成功上市。

 而最後一類是信貸詐騙類,製造虛假的信貸文件,瞞騙銀行職員,使其作出不合情理的貸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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