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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3姊弟在白田h家中露台,望向街上的記者。
【本報訊】(記者 陳朗昇)一宗幼童被兄長不慎以滾水燙傷意外,揭發白田h8旬老婦余麗嫦婆婆獨力照顧4名外孫的悲劇。雖然法庭已頒出保護令,安排年紀最小的孫兒劉毅亨到住宿服務院留宿,但當局昨天只派員探訪劉家,未有接走小外孫子,讓劉氏一家五口齊度佛誕長假期。有從事兒童工作社工批評,社署太遲介入事件。
深水步福利專員余廖美儀昨天下午和義工一同探訪劉家。她表示日後有需要時,會繼續探訪小孩,並會在小童家人外出時,安排義工照顧;至於被兄長淥麵時燙傷的劉兆亨,已經康復。
幼弟送院舍 兄姊要託管
社署在周四已向法庭申請保護令,安排年紀最小的劉毅亨入住住宿服務院,而毅亨的3位年齡由2歲半至6歲的兄姊,就會繼續留在家中由外婆照顧,但3人需要接受全日制學校或託兒照顧。社署會密切跟進4名兒童的福利照顧情況,並定期向法庭匯報個案的發展。
社署強調,在安排福利計劃過程中,已取得4名孩子母親梁女士的合作,並表示會從監管及輔導雙管齊下方針,協助梁女士承擔母親的責任,而社署的處理手法已平衡家長意願及孩子照顧需要。假若孩子日後仍未能得到適當的照顧,社署不排除再向法庭更改保護令,進一步接管孩子的福利事宜。
社工轟不當 應支援家庭
香港小童群益會總幹事梁魏懋賢就認為,社署做法「好過不做」,現時處理手法應可減輕外婆壓力,又不至於帶走所有小孩,令老人家傷心。代表社福界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評,社署處理手法緩慢,程序也不恰當。他認為,應該先提供家庭支援服務,例如日間託管、清潔、食物等,若果有關家庭不願意合作,到最後一步才拆散家庭,以保護令帶走小朋友。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同意法庭頒令,要兩名哥哥和一名姐姐入讀全日制學校,但認為要強制把最年幼的弟弟入住幼兒院舍並不恰當,因為還有2歲半的兄長仍須照顧,而且做法並未確定兒童家居更為安全。她認為,更佳的做法是由社署安排4名小童到寄養家庭暫住,直至家居照顧條件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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